引起探望权纠纷的原因有哪些
引起探望权纠纷的原因主要包括:1、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禁止另一方探视孩子;2、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;3、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不进行协助;4、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借频繁与子女见面之机干扰对方的正常生活。引起探望权纠纷的原因有哪些的法律依据
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