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变更逮捕的情形
可以变更逮捕的情形有如下:1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;2、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、宣告缓刑、单独适用附加刑,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;3、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4、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。可以变更逮捕的情形的法律依据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》第一百七十条
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;必要时,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:
(一)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、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;
(二)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、宣告缓刑、单独适用附加刑,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;
(三)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;
(四)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。